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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支持、反对立港区国安法 签名、民调出炉

成龙在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高调表示反对,接受采访,并担任“护旗手”,这次是否为支持国安法连署发起人,他尚未出面回应。

(中华新闻通讯社/中华时报记者晓港讯)最新一项民意调查显示,有64%的港人反对中央绕过立法会订立港区国安法,支持者只有24.3%;香港总商会调查调查指六成一受访企业料国安法长远有正面或不会有影响;撑国安法联合阵线称收到逾292万个签名支持立法;艺人撑香港国安法, 数人出面否认联署。

2020年5月27日 香港民众再次上街示威抗议

由香港明报委托香港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所进行的民调同时显示,52.3%受访者同意港府有责任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安的行为和活动,20.2%表示不同意。民调于本月25至29日进行,以电话随机抽样方式,访问15岁以上香港市民对“人大订立国安法”的意见,访问了815人。

不过公民党主席梁家杰预期中央会继续“霸王硬上弓”,港区人大代表吴秋北则认为,中央立法不存在绕过立法会问题,中央有权在港设立任何机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称,民情反映市民原则上支持为国家安全立法,但不希望中央绕过香港立法。

被问到会否因应民意就港区国安法谘询,以及如何向中央反映港人意见,政府发言人回覆明报表示,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早完成相关立法工作,过程中会积极反映香港特区的具体情况,亦会积极向各界解说立法目的及重要性。

全国人大会议上周通过制订港区国安法的决定草案,人大常委会正草拟具体条文,并会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在港直接颁布实施,中央同时表示,港府仍要为基本法23条再自行立法。明报民调显示,65.5%市民认为中央应就立法谘询港人意见,认为不需要的有20.5%。

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苏钥机认为,调查结果在预期内,反映港人忧虑中央订立国安法,但亦有不少人支持,占整体两成,认为国安法“可能较抽象”,始终还未落实,故未有出现一面倒反对。

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分析,逾六成市民反对立法,比例已不算小。蔡说今年初全球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内地及港府处理较外国理想,“相信会加分,令民情反弹”,惟最近内地提出为港订立国安法,民情又告下滑,但认为国安法未实施,未有具体事件例如社会领袖被捕,因此市民不满中央及港府的程度未有大幅上升。

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表示,对结果一点都不感意外,称现时国安法“黑箱作业”,会引起民愤。梁说若港府亦有一点政治能量,和愿意做有利香港的事,就应该向中央进谏,“但我看不到港府可以进谏,(港府)完全受制于中央,只是中央的喉舌”。

对于调查显示逾半受访者同意港府有责任处理国安事项,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民情出现变化,称反对中央直接立法比例虽仍占多数,显示不少人对由中央立法方式不安心,但他称本港过去一年持续示威的确影响经济,长远对香港并无好处,认为不少市民开始以务实角度思考,认同港府有责任止暴制乱。

调查指六成一受访企业料国安法长远有正面或不会有影响

香港总商会调查发现,61%受访企业预期,国安法长远将会对业务带来正面,或不认为会有任何影响,由于法案具争议性,54%受访企业认为,法案在短期内难免会对业务有负面影响。总商会的结论是,商界对港区国安法长远大致持正面看法,企业主要关注短期内带来的不确定性,或会影响营商信心。

总商会在上月26日至29日访问418间公司,发现企业最关注法案对营商信心带来的不确定性,以及外国对香港实施制裁的可能性。企业或个人会否因而容易堕入法网的关注程度相对较低。就日常业务营运,7成半认为会产生正面,或不会构成任何影响,两成半预计法案将带来负面影响。

总商会希望法案条文细节及具体执行办法尽快出台,以消除因不确定性所产生的忧虑,又说商界反对外国对香港实施任何制裁,认为做法只会不必要地加深在港运营的本地及外国企业所面对的困局。

撑国安法联合阵线称收到逾292万个签名支持立法

撑国安法联合阵线称收到逾292万个签名支持立法

「香港各界撑国安法联合阵线」公布日前进行的签名活动收集到逾292万个签名。联合阵线表示,结果充分反映香港市民对《国安法》在港订立的强烈支持,阵线将会尽快向中联办呈交签名,向中央转达市民意愿。

签名活动于5月24日起一连8日经网站及街站进行。联合阵线表示,截至5月31日凌晨经网站收集到的签名数目为108万个,经全港5400多个街站收集到的签名则超过183万,今次活动合共收到逾292万个签名。

艺人撑香港国安法 数人出面否认联署

香港国安法争议持续延烧,这时突然爆出一份香港艺文界撑国安法立法联署,名单惹议,许多人否认参与,也让人怀疑这份联署的真伪。哪些人在名单上呢?

主唱《皇后大道东》的香港歌手蒋志光5月31日在脸书粉丝专业上强调,自己并未参与“香港文化演艺界支持国安立法联署声明”,表示“当中同名同姓者,相信另有他人”。

蒋志光的回应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皇后大道东》中用了不少比喻来形容香港社会面对1997年主权移交的心情,甚至被评为是预示中港纷争的“神曲”。

这首粤语歌曲在1991年发行,由罗大佑作曲、花比傲编曲、林夕填词、罗大佑和蒋志光合唱。

香港文化演艺界日前发起联署“港版国安法”。联署者除了“爱国骨干”成龙、谭咏麟、钟镇涛、陈小春等艺人之外,还有许多引发争议的名字。除了上述提到的蒋志光,台湾艺人徐熙媛 (大S)的名字也在列,

对此大S回覆台湾《苹果新闻网》时表示:“同名同姓吧!我目前只全心准备女儿升学事宜。”她表示并没有收到联署的邀请和通知。

香港前新闻主播张宝华也表示联署中的名字不是她,钢琴家李巧灵也否认表示从未参加联署,也不支持国安法。

此外,联署名单一出,许多支持香港国安法的网友也质疑在上面并没有看到大牌艺人如香港四大天王等,批评他们不够“爱国”。

除了上述提到的艺文界人士,根据港苹报导,参与联署的还有林建岳、杨受成、黄百鸣、向华强、高志森、莫华伦、曹永廉、肥妈、方伊琪、蔡国庆、黎燕珊、李霖恩、谭炳文、杨明、周聪、姚兵、曾航生、王俊棠、姚莹莹、章志文、白茵、蔡淇俊、关礼杰、梁正嘉、李嘉、刘丹、罗乐林、庄思敏、庄思明、欧瑞伟、文雪儿、韩马利、杨证桦、王祖蓝、苑琼丹等艺人。

有艺人支持国安法,也有艺人联署反对国安法,一群在香港从事艺术及文化的工作者,包括黄耀明、导演舒琪、填词人周耀辉、周博贤、作家邓小桦等,联同文化监暴、文化同行、香港艺术家工会、香港舞台技术及设计人员协会、影话戏剧团等数百人,在网上发起联署声明,表示对香港国安法深表震惊、忧虑和愤怒,强烈反对通过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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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之聲專訪田北俊:中國承受不起香港「攬炒」

北京通過港版國安法,美國下令制裁。代表商界及開明建制派的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5月30日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形容,北京拿香港跟美國對決是自傷之舉,並多次呼籲「中央要有智慧」

人稱「田少」的田北俊出身紡織世家,作風敢言,被視為「建制派的壞孩子」。他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要求時任特首梁振英辭職,其後因「不聽勸告」、公開發表不利於特首及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言論,遭北京褫奪其全國政協委員職務。

2003年香港時任特首董建華為23條立法,激起50萬人上街,田北俊作為自由黨主席臨陣倒戈,宣佈辭任行會成員並率領該黨議員反對立法,港府無望在立法會取得足夠票數而被逼撤回草案。他認為這造就了香港此後10年平安渡過,但現在國安法鬧得滿城風雨,則提出重用當年23條草案立國安法,以平息風波。

港版國安法被指是北京葬送「一國兩制」,但現年73歲、商界出身的田北俊仍然相信議會可改變香港命運。他近月與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丶兩名自由黨榮譽主席周梁淑怡和劉健儀等開明建制派籌組「希望聯盟」(Hope League),擬走中間路線出戰9月立法會選舉,惟坦言未能評估中間選民比例。以下是他接受本網專訪的內容。

德國之聲:北京推國安法,港人反應如何?

田北俊:國安法公佈後,很多市民都覺得中央替香港立法,是他們不想看到的,覺得很失望。但事實上我們沒什麼可以做,他不用經過香港立法會,不用經過市民諮詢意見,我們只可以接受,只可以用接受這個字眼。

德國之聲:你口中的市民是哪些人?

田北俊:大部分是「淺藍」(溫和建制派),也有一些「淺黃」(溫和民主派)。

北京通過港版國安法後,美國總統川普下令取消香港特殊貿易地位

德國之聲:中美拿香港「攬炒」,你認為香港還有出路嗎?

田北俊:現在香港很慘,中美兩個這樣吵,我們香港站在中間,經濟越來越差,投資者不再投資,外資更加直接走,難道真的要叫年輕人沒希望、要移民?中央也會看到這樣,無論怎麼說,香港是中國的地方,中國政府承受不起(cannot afford)拿著香港跟美國「攬炒」(玉石俱焚)。

德國之聲:所以你覺得中央不敢拿香港「攬炒」? 

田北俊:美國當然可以拿香港「攬炒」,因為香港不是他的,搞到你天花龍鳳也可以,但我覺得中央政府應該有智慧,香港是我的地方,如果兩個人在餐廳打架,但那間餐廳是我的,把東西全都打爛,我倒不如出街跟你打。

我希望他有這樣的智慧,犯不著在自己的地方和美國佬大打出手,香港受到破壞,等於打爛自己的東西,很吃虧。我希望中央政府有這樣智慧。

德國之聲:中央這樣推國安法,不正正是在自己的餐廳「撩交打」(挑起爭端)嗎?

田北俊:現在香港人多數是站在國家那邊,還是站在美國那邊?其實國安法在香港立法不需要太辣,辣的意思是要搞掂港獨和分裂國家,但其他比如後生仔和警察的爭端可以輕手處理,因為那些用其他法例都可以抓,這樣一樣達到他的目的,搞掂港獨丶拿美國旗那些。這樣的話,我相信大部分香港人會覺得有道理,就會再一次站在國家那邊,去和美國抗衡。

德國之聲:你的意思是,雖然北京通過了國安法,但香港在立法程序上仍有空間?

田北俊:北京通過國安法我們只可以接受,但不代表什麼都不管。如果中央的講法是香港本地立法不成功,他才要代我們立法,那我就建議用當年2003年23條。23條草案正式起草了(properly drafted),在立法會一讀丶二讀,有修改也寫好,是當年自由黨丶我因為幾十萬人示威遊行而反對,令政府最後收回,但法例還在的。

如果中央政府是代我們立法,那可以拿回那條法例出來。因為國安法依照《基本法》18條放在附件三,放下來香港一定用普通法而不是用內地法寫的,因為立法後香港法庭丶起訴和辯護的大狀都要處理,都是用普通法,沒有人懂得用大陸法。

德國之聲:你為何2003年反對23條,現在又提出23條?

田北俊:2003年沒有人講港獨丶燒中國國旗丶拿美國國旗四圍走,當年我們反對23條就是因為沒有立法的必要性,為何不等有這樣的情形再處理?現在中央因應有這樣的實際情況去立法,我覺得有他的道理。

但如果真要立法,我們「希望聯盟」想看到中間落墨。23條有7宗罪(叛國丶分裂國家丶煽動叛亂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丶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丶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丶香港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國安法有4宗罪(分裂國家丶顛覆國家政權丶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丶勾結外部勢力干預)。如果國安法是用當年23條作為基礎,拿23條的4宗罪出來,當我們立了法,相信香港市民接受程度會高很多。

北京可以說你們不立,我替你立,但我立的法根本是你們當年立了丶只是通過不到的法。既然中央當年接受那個版本的23條,現在也可以接受。

香港現行法例足以令被捕示威者面臨高達10年的牢獄之災

德國之聲:今日的中港矛盾、大陸政局丶中美關係及全球格局都與17年前完全不同,你認為北京會接受只用2003年的版本立國安法嗎?

田北俊:我覺得他也不需要做得多。你看現在社會發生的事,根本不需要用國安法或者23條的7宗罪去抓人。現在動不動都可以抓,被捕的年輕人沒有一個告他港獨丶分裂國家,只是告他破壞公物丶襲警和暴動罪,已經可以判監10年。可能被捕的七千多人中(編按:去年6月9日至今年5月14日,超過8300人被捕,逾1600人被檢控),有幾個踩國旗丶拿美國旗的是要引用這個法例去告,但其他大部分人都是用現行法例處理,所以實際上的分別是有,但不是那麼大。

香港接受了你中央有這樣的決定權,國家可以這樣做(用2003年23條立法),起碼也不要令香港人對特區政府丶中央政府完全失去信心。

中聯辦高調介入後,立法會內會5月發生兩次大混戰,多名議員受傷

德國之聲:現在中國國內甚至香港都走極左路線,中央會聽你們說嗎?

田北俊:大陸絕對是極左,但香港市民會聽我們。我們沒有能力站在中美兩個大國中間,唯一可以做的是站在北京和香港人之間,希望和諧落實港人治港丶高度自治。這是「希望聯盟」的目的,至於能否成功,就要看9月選舉贏到多少票。

如果我們有幾票(幾個議席),立法會一開會,(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做內會副主席我們沒問題丶會支持,單是這樣已經解決了很多問題,至少立法會不用「開片開到七彩」(打架打得很厲害)。

這個角色我們自由黨在2003年23條扮演過,佔中期間、2012至16年我在立法會做自由黨主席時也扮演過。當泛民覺得我們有幾票在這些問題上不是盲目撐政府,他們就覺得有希望。

德國之聲:你認為現在立法會建制派「盲撐」(盲目支持)政府,才這麼分化?

田北俊:是。泛民現時在立法會是「攬炒」,建制就是你所說的那樣。你看《國歌法》丶海洋公園撥款議案,(泛民)什麼都搞你幾十個小時,就是「攬炒」策略。而建制那邊也是不講道理,全面封殺,所以搞成現在的局面。

如果我們中間有幾票做和事佬,跟封殺那邊說我不會和你封殺,跟「攬炒」那邊說我不會和你「攬炒」,兩邊拉近一點,有些事會做得到,有些事會做不到。

經過一年的反送中運動,香港還有多少中間選民成疑

德國之聲:你希望走中間路線,但現時社會撕裂,中間選民比例還剩多少?

田北俊:這無法評估,我們正委託大學和研究中心做民調,瞭解中間立場還有多少支持者。如果只有5%以下,選舉一定輸;如果有10%,在比例代表制之下可能贏到一兩個議席;如果有15%,我們會贏很多席位。

我覺得香港社會很多人既不想中美鬧大,又不想北京和香港鬧大,想在中間做和事佬丶中庸之道。大部分市民現在很累丶很厭倦,佔中開始打打殺殺,去年打爛店鋪丶很多人無法上班,很多市民都不滿,太多不開心的場面,希望平靜下來。

所以不是沒有希望,中間有一撮人兩邊都不幫,不是搞港獨丶幫美國,但也叫北京:港人治港丶高度自治,我們自己能搞掂,今次(國安法)立法一次好了,不要後面還有很多「如果你們自己不做我們替你做」的說法。

現在就算想移民也不知道可以去哪,很多人還是再看看、持觀望態度,既然觀望態度,我覺得「希望聯盟」有機會做。北京也在觀望,他也不想人們全都移民,而且他自己事情也很多,內部經濟丶留學生在美國要回中國等等,問題都挺大。既然如此,香港不要鬧大是不是比較好?

摘編自其它媒體,不代表中華時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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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就國家安全發表意見

照片來自網絡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今日(6月1日)就國安法發表意見,解釋法例的前因後果。文章指出,世上所有國家,除非是失敗國家,都有法律保障自身國家安全。

文章稱,法例日後獲得通過後,將由香港法院根據普通法制度行使司法管轄權。普通法制度基於無罪假設及在毫無合理疑點情況下,並且必須排除不相關的偏見性證據,才能推定有罪。

文章並表示法律界和司法界必須鄭重正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所說,為了「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而需要推行的必要改革。

以下為烈顯倫法官文章中譯全文:

基本法23

列顯倫大法官撰文 (Judge Henry Litton)

世上所有國家,除非是失敗國家,都有法律保障自身國家安全。

香港現存有一些源自殖民地政府的法例,但並非完整針對涉及國家安全的複雜事項。這些法例,可見於《刑事條例》第一部分、《社團條例》以及《官方機密條例》。

沒有人會認為這些法例足以應付今天如此複雜多變的環境。事實上,當年參與起草《基本法》的人士已經注意到這種情況,因而特別制定了《基本法》第23條,要求於1997年7月1日成立的香港特區政府,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以及禁止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與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在主權移交前不久,當時的殖民地政府曾試圖為國家安全法制定一個升級版本,以減輕未來特區政府的工作,但有關行動無法得到當時的立法局支持。

2002年9月,特區政府就23條立法起草諮詢文件,為立法提出充分理據。在文件第1.4段指出:「環顧世界各國……均在其法典內明訂條文,防止和懲處危害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罪行。作為公民,一方面享有受其國家保護的權利,另一方面亦有相應的責任不作出威脅國家存亡的刑事行為,並支持禁止該等罪行的法例,來保護國家。」

諮詢文件的建議已經全面考慮到憲制上所保障的個人自由:包括言論自由、表達自由、新聞自由;以及可免於被任意逮捕的自由、不得擅闖民居等等。

關於叛國罪,時任法律政策專員解釋:「建議新訂的叛國罪,其涵蓋範圍比現有的罪行更為狹窄,因此沒有對香港人現時所享有的言論自由施加任何新的限制。根據我們的建議,唯一可能以語言文字構成叛國罪的情況就是有人以言論鼓動外國人入侵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協助與國家交戰的公敵。舉例來說,如中國與外國交戰,而有香港永久性居民為敵人廣播宣傳……。」

諮詢文件公佈後,由於內容的爭議性,社會各界本應就內容展開廣泛和深入討論。遺憾地,很多聲稱代表市民的社會領袖只固守一個意識立場,聲稱有關立法是損害香港自治。這些信息更被一些主流報章廣泛報道,甚至扼殺許多意見領袖發表意見的空間。其後,出現了一個大型示威遊行,不同年齡的市民走到街上;結果導致這條《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在2003年2月向立法會提交表決時,需要被迫撤回。祇留下一些不完整的殖民地時代的法例來保障國家安全。

環顧當時的國際環境,世界還是相對和平的。即使行政長官已經歷兩次輪替,香港就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仍一直擱置。

時移勢易,今天國家面臨貿易戰威脅,網絡戰爭有可能演變成公開衝突,國家之間的緊張關係大大提升,南海爆發軍事衝突已變得不再是危言聳聽。

處身這個環境,提升和完善國家安全法,可以說是刻不容緩。

今天香港面對的問題癥結,是再次吸引到舉世的注目。一如過去,傳媒馬上隨著新聞拍子起舞,並沒有深入了解相關內容,祇是關心每天的新聞需要。試問,今天報道事件的人,又有誰曾認真閱讀特區政府2002年9月發出的諮詢文件?

事實上,自去年10月以來,香港的立法機關已經無法正常運作。除了一些財務事項外,立法機關實際上已無法履行其職能。5月18日(星期一)於立法會會議廳發生的事件足以說明:議員們就像小孩子在運動場上閙事一樣,一名議員尖叫著、踢著腳被強行逐出立法會的照片傳遍全球。事件除了讓動盪的香港社會更加蒙羞,又有否反映更深層的意義?

事件顯示,有人不要香港通過任何法律。 事實是,香港的內部安全日趨惡化,越來越多證據顯示,有恐怖份子活動旨在打垮香港警察及推翻特區政府。同時,反政府運動似乎資金充足,令人懷疑資金來源的問題。 自去年10月以來,香港已存在嚴重的公共安全問題,而特區政府對此亦直認不諱。香港出現這種威脅,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這顯然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威脅。

正如董建華先生(前行政長官)在5月25日所說:由於香港20多年來仍未能制定國家安全法例,因此,香港會輕易成為外國敵對勢力的目標,透過破壞其公共秩序,利用香港誘發更廣泛的衝突。

當中央政府看到地區政府變得無能為力的時候,應該怎麼做呢?

答案就在明天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 (5月28日,星期四) 提交的建議:通過頒布保護香港和國家的法律。

有關草案強調背後的基本政策: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

法例日後獲得通過後,將由香港法院根據普通法制度行使司法管轄權。普通法制度基於無罪假設及在毫無合理疑點情況下,並且必須排除不相關的偏見性證據,才能推定有罪。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發表的說明文件,載有對香港法律界和司法機構作出的告誡:「必須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在地區層面 — 香港層面 — 全球也看見其執法機制已失去效力。社會動盪和街頭暴力已經持續了將近一年的時間,猶幸新冠肺炎COVID-19帶來的危機令暴力衝擊稍為緩和,不過,示威者已犯下非常嚴重的罪行。新冠肺炎危機今年3月爆發,在此之前,法院還能正常運作的時候,卻祇有少數被捕人士被定罪,而且沒有人因企圖謀殺、嚴重身體傷害、縱火、刑事損壞交通基建等罪行而被定罪。

示威者使用欺凌手段,威嚇警察家屬及破壞被視為「親中」的商店。市民被嚇得噤若寒蟬。當市民看到許多律師對騷亂者表示同情時,更加感到困惑。他們不禁會問香港社會的真正價值在哪裡?

普通法是「一國兩制」政策的核心,亦是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基石。 假如這個政策能夠融合更廣泛的國家利益,就沒有理由不把「一國兩制」持續及跨越2047年。因此,年輕律師為了自己的前途,務須支持,並努力讓政策成功,因為到2047年,正是他們職業生涯的高峰。至於較深資歷的律師,作為業界翹楚,則有責任致力營造有利年輕一輩律師步向成功的氛圍。但實際上他們有這樣做嗎?

顯然,社會各個界別層面都需要作出根本性的改變,並不止於司法層面。各界必須一開始就要接受一個關鍵概念:香港僅僅是中國其中一個地區,中國版圖上一個小點,14億人口中的740萬人而已。為了使香港在世界上變得更強大及更有影響力,社會各界必須真誠地培育和接受這個觀念。

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所說,為了「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而需要推行的必要改革,雖然並非本文的探討焦點。然而,這些說話擲地有聲,我們法律界和司法界必須鄭重正視,以之作為自省和策勵的暮鼓晨鐘。

— 完 —

香港中華時報成立於2009年,致力於為受眾提供全面而獨立的報道,並把真相告訴受眾,以及展現多種角度的評論分析。文中評論分析不代表中華時報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