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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案 彙整 - 中華時報China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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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泛民初選案 再多3名罪成者完成服刑出獄

香港泛民主派初選案45人被判有罪入獄後,今天出獄的3人為馮達浚、劉澤鋒、吳敏兒。馮達浚及劉澤鋒先後在警方安排下,在凌晨5時48分乘坐警方安排的7人座廂型車離開赤柱監獄。至目前為止,45人中已有11人出獄。

香港泛民主派初選案共有47名被告,其中16人認罪,31名不認罪者經審訊後,有29人被判罪名成立,刑期介於4年2個月至10年。扣除此前被還押的時間,部分刑期較短者已服刑完畢,可以出獄。

全案迄今已有11人服刑完畢出獄。刑期最重的戴耀廷被判刑10年,估計要到2031至2032年才能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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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法庭押後裁決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12月4日訊)民主派初選案續審。初選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法庭押後裁決,排期後將另行通知各方,批准辯方申請,將所有正保釋的被告的宵禁令取消,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辯方在結案陳詞指出,應該應用同類原則詮釋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當中「其他非法手段」必須含物理強迫元素,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質疑《香港國安法》由中央制訂,同類原則乃普通法詮釋原則會否不適用。

民主派47人2020年參與初選,涉嫌計劃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否認控罪自今年2月受審。

1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當中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與余慧明現正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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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續審 舉證完畢 11月底結案陳詞

被告之一余慧明在庭上自辯了4天,她表示絕對不同意控方指她意圖顛覆國家政權。余慧明承認想取消功能組別,又認為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爭取五大訴求並不違法。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8月28日訊)民主派初選案續審。香港47名泛民主派因組織或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而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舉證完畢,案件暫定於11月27日開始由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辭,其後法官可能作出裁決。

這起案件被本地媒體稱為民主派「35+初選」案,共有47名被告,當局依「港區國安法」控告他們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大概指他們試圖操控投票,令他們取得立法會35席或以上,從而有足夠票數否決財政預算案,令行政長官辭職,政府停擺。

2021年初,警方拘捕了53人,其後起訴其中47人,包括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以及大批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梁國雄、楊岳橋、區諾軒、胡志偉、毛孟靜、范國威和郭家麒等。

這起案件自2021年3月起進入審理程序,先後由區域法院轉至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有31人認罪,16人否認控罪。為此,高院早前進行舉證審理,昨天踏入了第115天審訊,最後一名自辯人是前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余慧明。

余慧明在庭上自辯了4天,她表示絕對不同意控方指她意圖顛覆國家政權。她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問到是否認為否決財政預算案合法,她承認屬一個合法並且合理的手法,但重申否決所有議案並非其目的,不是只想破壞而沒有建設,最終目的是真正落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盤問下,余慧明交代作為工會代表參選初選前不能不考慮工會會員意願,擔心如大部分會員不支持,自己可能不會考慮參選的路線。對於是否有意在民主派議席過半後否決財案,余慧明重申無法強迫他人而為;《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問余慧明,是否認為如要達致否決預算案,需要其他民主派協助及達成協議,余慧明表示同意。

在法官陳慶偉詢問下,余慧明承認想取消功能組別,又認為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爭取五大訴求並不違法。李運騰追問,是否認為爭取手段亦合法,余慧明表示同意。她又重申,自己與其他初選參選人之間沒有任何合作協議。余慧明結束作供。

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梁國雄重啟其辯方案情,呈上梁國雄2015年至2017年《撥款條例草案》的投票紀錄。控辯雙方亦完成舉證,何桂藍代表大律師提及《香港國安法》法例嶄新,或須探討當中法律詞彙含意。法官陳慶偉暫定押後案件到11月27日結案陳詞,視乎雙方是否需要額外時間準備法律爭議,並預計將於聖誕節前完成結案陳詞。

2020年7月11至12日,泛民一連兩天舉行立法會選舉的「35+初選」,由選民參與投票,目的是選出參加同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後因COVID-19疫情延後一年)泛民代表,並爭取在立法會選舉取得過半數議席,以否決政府議案。

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警告,所謂初選的目的,是阻撓政府所有政策,這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1年1月,警方拘捕50多名參與初選案的泛民領軍人物,當局其後依「港區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各人。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不設陪審團。

香港國安法規定,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

這是2020年中「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最大一起國家安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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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 被告吳政亨傳證人作供 庭上播受訪錄音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6月14日訊)民主派初選案續審,被告吳政亨一方開展辯方案情,傳召3名證人,包括一名前蘋果日報記者。

被告陳志全、楊雪盈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告吳政亨一方開始講述辯方案情,並傳召了3名證人,其中一人是前蘋果日報記者,他在2020年6月17日曾訪問吳政亨,並發布文章,庭上播放了吳政亨受訪錄音,他提到自己看到民主派吵架很心傷,希望民主陣營團結,繼而組織「三投三不投」。

他表示若一定要在「攬炒與初選」中選擇,一定會選初選,又指就算候選人路線激進,亦不一定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應先「光復議會」再討論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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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 法官陳慶偉身體抱恙缺席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6月9日訊)民主派初選案,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原定今早於西九龍法院續審,但《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身體抱恙缺席,法官李運騰下午會交代明日是否繼續審訊。

16名不認罪的被告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其中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和余慧明現正還押。

民主派47人初選案是香港最大宗的國安法案件,被告涉及民主派中的溫和派丶激進派及本土派等不同光譜人士,在2月6日開審時,多數被告已「未審先囚」兩年,當中人表示認罪,包括發起人之一的法律學者戴耀廷,他們應可按慣例享有三分一的刑期扣減。由於被告人數眾多,高等法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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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續審 47名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16名不認罪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6月9日訊)民主派初選案,47名參與初選的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否認控罪,法庭上午裁定該16名被告表證成立,需要答辯,書面理由擇日公布。

16名不認罪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和吳政亨。

其中13名被告計劃出庭作供。吳政亨會傳召2名辯方證人,包括1名證人錄取了27分鐘對話錄音,另一名證人涉及呈堂電郵,鄭達鴻、梁國雄、施德來及李予信各自計劃傳召一名事實證人。

根據控罪,被告被控在2020年7月1日至翌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去顛覆國家政權,當中,嚴重乾擾丶阻撓丶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非法手段」,包括「濫用職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以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下臺等。

代表林卓廷和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民指出,《國安法》中未有就「非法手段」作出清晰定義,港府是在案發後的2021年5月才通過修例,並於《釋義及通則條例》中新增條款,把「無差別地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議案」,並意圖以此要脅港府丶使港府無法正常履行職務和職能丶逼使行政長官下臺及推翻港府列為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非法手段」,該條文並無追溯力,故二人當時否決預算案不構成「非法手段」。

不過,控方引用黎智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的高等法院判詞指出,該新條文只是陳述明顯的事實,並就現行法例給出定義,沒有就《國安法》或《基本法》增加新內容。控方更質疑,「從常理而言」,被告協議以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來否決預算案為籌碼丶迫使政府妥協,何以是合法?控方續稱,「非法」是一個很闊的概念,除刑事行為外,亦包括「違憲」行為。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爭辯時補充,「非法手段」應包含具威脅使用武力的元素。其間,法官陳慶偉引述以被告身分出任控方證人的區諾軒所說指出,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後果是特首解散立法會及下臺。但 Beel 認為,那並非必然結果,行政長官不一定解散立法會。法官李運騰加入道,若預算案不獲通過,政府或缺乏撥款運作,不明白除瞭解散立法會,政府還能怎樣解決這個死局?而 Beel 則回應,那就需要政治操作。

三方昨爭議後,法官今早裁定,案中16名不認罪的被告表證成立。16人中,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丶林卓廷丶梁國雄和陳志全,以及鄭達鴻丶李予信丶施德來丶柯耀林丶何啟明丶劉偉聰丶彭卓棋丶何桂藍及鄒家成會出庭自辯或邀請證人作供。至於現已解散的「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餘慧明丶灣仔區議會前主席楊雪盈和無政黨人士吳政亨,三人都不打算作供。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法官陳慶偉根據辯方估計作供所需時間,推算辯方案情料需約 39 日處理。以此計算,即使未把求情所需時間計算在內,案件審期最少需要103天,較案件預計審期90日長。

民主派47人初選案是香港最大宗的國安法案件,被告涉及民主派中的溫和派丶激進派及本土派等不同光譜人士,在2月6日開審時,多數被告已「未審先囚」兩年,當中人表示認罪,包括發起人之一的法律學者戴耀廷,他們應可按慣例享有三分一的刑期扣減。由於被告人數眾多,高等法院借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此案。

法官陳慶偉統計辯方主問需時13至14日,預計可於39日內完成辯方案情,押後案件至星期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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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續審 傳召第4名污點證人林景楠作供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5月15日訊)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控方今早於西九龍法院應辯方要求,傳召第4名污點證人林景楠作供。

林景楠早前承認 1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同意於「35+」計劃中協議透過一連串行為無差別否決政府,以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並辭職,藉此顛覆國家政權。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盤問時,引述林景楠的社交專頁帖文,當中宣布參選進出口界功能組別,林景楠交代會見學者沈旭暉後才發文,自己未能記起其他與會人士,會上沒有討論民主派人士當選後的作為。

林景楠在之後的帖文曾指「面對制度敗壞,決定不會參選進出口界選舉」,被問及何謂「制度敗壞」,林景楠在追問下,解釋進出口界選民基本上都是商會成員,又指過去4屆是在無競爭情況下由建制派人士當選,想成為進出口界別選民亦不容易,所以形容是制度問題,但他補充當時用「敗壞」這樣強硬的字眼,是因當時社會氣氛。

林景楠又解釋之後參選新界東的原因,表示在新界東長大,作為商人當時於新界東有約7間分店,曾與顧客溝通,因此參選新界東。但初選結果中,自己不在首7名之內,有朋友指進出口界無人參選,自己又合乎資格,於是宣布重新參選進出口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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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續審 區諾軒稱九龍西新界東就否決預算案有分歧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3月15日訊)民主派初選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不認罪。控方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接受大律師沈士文盤問,他同意若果各區共識不包含「否決財政預算案」條款,則提名表格第2條內容亦不會包含「否決財政預算案」。區諾軒再次確認,九龍西及新界東兩區就否財政預算案一事有分歧。

沈士文是代表被告林卓廷及黃碧雲,區諾軒接受盤問時同意林卓廷及黃碧雲遞交提名表格時夾附的選舉單張中,均沒有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沈士文引述林卓廷在選舉論壇曾經指出,若果政府向每名市民派錢3萬元,他認為應該贊成預算案。法官陳慶偉追問下,區諾軒同意,林卓廷沒有打算「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另外,《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追問如何理解「和勇不分」,區諾軒解釋反修例運動參與者可分為兩類,一為「和理非」,二為「勇武」,「勇武」主張直接行動,不排拒暴力行動,包括曾參與暴動或投擲汽油彈人士。區樂軒指反修例期間,暴力場面及「和理非」參與遊行,於公眾活動交替出現,「和勇不分」是運動一直持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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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續審 區諾軒稱如官方機構指初選犯法便考慮停止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3月7日訊)民主派初選案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代表被告鄭達鴻和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引述區諾軒多段錄影會面供詞,區諾軒說戴耀廷身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憲法專家,起草《基本法》時曾獲諮詢,眾人一直相信戴耀廷的法律專業觀點,認為初選以至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合法。直到《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戴耀廷曾告知參選人和自己,初選和否決財政預算案並不違法,但當時區諾軒指出如果有官方機構指初選犯法,便要考慮停止初選活動。

直到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初選可能違法後,區諾軒說自己開始有疑慮,而在中聯辦發聲明,他當時查看國安法條文後,隨即決定退出並盡全力解散初選,包括發聲明宣布退出、整個機構停止工作,然後嘗試約見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治助理吳璟儁,徵詢有何補救措施,對方回應指「只能夠盡量做」。區諾軒先後到訪戴耀廷辦公室和告知趙家賢,建議退出解散初選,戴耀廷表示需時考慮,趙家賢就說會跟從。

區諾軒又說,希望有關供詞可以為各被告找到好的求情及從輕發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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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大最大國安法案 民主派初選從一個飯局開始

中華新聞通訊社/中華時報2月25日訊)香港47名泛民主派因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否認控罪。是迄今最大國安法案。案件開審近半個月,證人披露初選是從一個飯局開始,點名部分被告角色較重。

2021年初,香港警方拘捕大批泛民派立法會初選的參與者,其後47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若罪成最嚴重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被告涵蓋了香港民主派最激進到最溫和的政治光譜,包括前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毛孟靜、林卓廷、區諾軒、楊岳橋、梁國雄等多名前立法會議員,以及年輕社運人士如黃之鋒、岑敖暉等。

大部份被告不獲保釋,迄今已還押近2年。案件直到今年2月6日才開始正式審訊。

47名被告中有31人認罪,包括戴耀廷、黃之鋒、毛孟靜等;其餘16人不認罪,包括梁國雄、余慧明、何桂藍、鄒家成等。

其中,4名認罪的被告轉為控方證人,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林景楠,將在審訊中作供。

控方稱,16名不認罪的被告於港區國安法實施翌日,即2020年7月1日,直至被捕的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及濫用其當選立法會議員的職權,包括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等,嚴重破壞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控方並稱,戴耀廷於2019年12月提倡「35+」初選,即立法會取得過半數議席,又於2020年4月提出「真攬炒十步」,包括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負責統籌初選,餘下42名被告參與初選。

首名作供的區諾軒,在2021年9月被起訴約半年後,已協助警方調查。他供稱,初選計劃最初來自一場5人飯局,出席者除他及戴耀廷外,還包括正服刑的時任工黨副主席李卓人、目前已離港的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以及時任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

區諾軒引述戴耀廷在飯局中表示,民主派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將是「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可要求政府回應「反送中」運動及爭取「五大訴求」。

他供稱,眾人在飯局中討論民主派如何訂立協調機制,當時未有初選細節,但戴耀廷提出的基本框架是透過公民投票得出民主派各區支持率,從而訂立初選的優先次序;若制訂協調機制,民主派理應可獲大多數議席。

區諾軒稱,他認為這是很大的進步,所以答應以策劃者身分舉辦初選。

區諾軒作供期間透露泛民主派協調初選的細節,如他與戴耀廷先後多次和有意參選人召開各區協議會議,指當時有「一定程度」的參選人提倡「攬炒」,即否決預算案可以促使特首下台。至於是否所有參選人都同意運用否決權,區稱不敢武斷,只能說當時沒有人公開反對。

區諾軒作供時曾多次提及「抗爭派」,法官要求區在16名被告中逐一指出誰是抗爭派。區諾軒點名鄒家成、何桂藍及余慧明,並指何桂藍思想較傾向左翼,即經濟上追求社會平等。

目前區諾軒作供尚未結束,下週繼續,他作供完後接著由其他控方證人作供。審訊預料歷時90日,不設陪審團,由3名法官審理。所有認罪被告的判刑於案件審訊後才處理。